笑舞狂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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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与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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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一条狗来说,小点已经很老很老了。


    蹲在小点面前扒拉着食盆里几乎没怎么动的狗粮,叶秋突然意识到。


    叶秋今年二十七了,守着这条土狗和一窝的狗崽子呆在叶家几百平米的大宅子里,他出去上班的时候,就把小点留在家里。会有专门的保姆伺候它,小日子过得比叶秋还舒坦。叶秋和叶修十二岁的时候这个一团毛球似的狗崽子在叶家搭起了他的狗窝,此后几十年间再没挪过,今年小点十五岁了,已经是一条很老很老的老狗了。保姆每日最在小点的狗粮上花心思,它也还是恹恹的。


    叶秋的爸在军委里一拍桌子就是一条国防少不得的大决策,一把年纪还挺直了腰杆成天办公室部队两头跑,老妈是赫赫有名的大设计师,米兰、巴黎满世界飞,叶修更不必说,这个混账愣是十年都不回家,到最后就剩下一个公司总部就在京城的他,不管忙到多晚都念着往家里赶,尽管那里也就执勤的警卫员醒着,几个佣人的房间里亮着灯,小点和它的孩子们也都趴在窝里睡得很沉了,呼噜呼噜的。叶秋一个人听着小点的呼噜声,站在漆黑漆黑空空荡荡的客厅,突然就不想回家了。


    于是有一天他忙到深夜,干脆就倒在公司休息室的床上对付了一宿,结果第二天他回家,小点就一直衔着他的裤管不让他动,说什么都不肯松嘴。自那以后他不管多晚都一定要回到叶家去,尽管耳朵都没动一下,小点每天都还是在确认他回来没有,是不是像那个混账哥哥一样,趁着它睡熟在黑夜里溜走了。


    可是这条老狗也陪不了他多久了。


    它越来越没有精神,两只耳朵常年耷拉着,脑袋贴在地上,闭着眼睛,蜷在狗窝一角懒懒地趴着,偶尔有人走近便动一下耳朵,后来连耳朵也不动了,只是趴着,偶尔喝点水,食盆里的狗粮动得越来越少,毛也越来越没光泽。叶家的院子曾经是小点最爱的游乐场,现在已经完全被小崽子们霸占了。说是小崽子也不尽然,留下来的四只都已经是大狗了,老大一点已做了母亲,会拖着沉沉的大肚子到小点身边趴下,用脑袋拱拱它,小点也不搭理。就连它曾经最爱的骨头棒子也提不起它的兴趣。


    但是小点还是很喜欢那个飞盘。浅绿色的,掉了漆,已很陈旧了。偶尔叶秋走近,它便用爪子死死地扒住飞盘边缘,压低了身子护在肚皮底下,很警惕地从喉咙里发出呼噜声,好像是在说:“你别过来!我知道你要拿走我的飞盘!”


    那是叶修买的。


    如果要让叶修现在的友人穿越迢递的时光回到十多年之前去辨认,他们十有八九会将一模一样的双子搞混。那个衬衫的扣子没有扣好,在校服裤子上剪了大开口的破洞,反戴着棒球帽没个正行的叛逆少年是叶秋,而那个扣子永远扣到最上面一颗,领带打得整齐美观,夏季校服的白袜子永远一尘不染,站在一边和叶老爷子一样比一棵松还要笔挺的是叶修。那个时候叶秋是叛逆张扬的问题少年,叶修是各类竞赛活动中意气风发的三好学生,老头会用钢尺恨铁不成钢地敲打叶秋的头暴跳如雷地大吼:“看看你像个什么样子!”,会在老友的夸赞中自豪地拍着叶修的后背朗声笑道:“我的儿子嘛!”他们是如此的泾渭分明,以至于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夜晚过后叶母都有些难以置信:“留下来的真的是小秋吗?真的是小修离家出走?”


    他于是通红着眼眶低着头用蚊蚋一般的声音嗡嗡道:“行李是我的,走的人是我哥。”


    老头一钢尺敲在他头上吼:“看看你像个什么样子!”


    叶秋于是“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他原来顶顶看不起叶修那副乖巧认真的做派,从来都是叶修、叶修地直呼其名,没叫过他一声哥,他第一次叫叶修哥,却是跟父母坦白:走的人是我哥。


    我哥走了。


    其实叶修的离开对叶秋没有太大的影响,只是偶尔他像往常一样习惯性地把手往书桌右边一伸说“叶修,把你的作业借我抄一下”却落了空,只得讪讪地摸摸自己的鼻子推掉和朋友的邀约认命地做起作业。叶修说得对,他其实才是最乖的那一个,敢在裤子上剪洞却不敢不交一次作业,但是终归落得多,满目的题看着都面生,下意识地把胳膊肘往旁边一捅:“叶修……”突然卡在喉头。和那帮问题少年在一起厮混的时候兄弟们偶然提到“真没想到咱们品学兼优的学生会主席居然也会离家出走……”他愣怔片刻,道:“提他干什么,他抢了老子的行李!”


    叶修走之后他不知道为什么陡然觉得过往索然无味,渐渐和狐朋狗友断了联系,换了新的校服裤子,没有剪洞,衬衫扣子扣到最上面,站出和老头子一样的姿势,因为必须自己写作业,成绩也渐渐有了起色,上高中的时候高票当选学生会主席。叶老爷子的老友都说,叶秋越来越有叶修当年的风范了。


    每每这时,老头都会冷笑一声,道:“他像个鬼。”


    叶秋知道他这辈子都做不到像叶修那样的果决,不知前路的时候认认真真地完成父母师长强加的所有规划,一旦有了些许想法,便掉头就走毫无留恋,与过去决裂得彻彻底底。


    “你说我怎么突然就想到那个没良心的混账哥哥。”叶秋拿塑料勺轻轻敲了敲小点的鼻尖。


    小点眯了眯眼没有反应,只在听见“混账哥哥”的时候耳朵尖儿颤了一下,“汪”地吠了一声,好像在说:“这不是很正常的事。”


    “不就是个世邀赛吗,这才回来没几天……也不打个电话……”他低声嘟囔着,小点摆了摆尾巴,表示赞同。

    小点来到叶家还是因为叶秋。

    叶秋的同桌是个大胖子,脸上的横肉像小山丘一样执着地鼓着,说话瓮声瓮气像教室天花板上“吱呀吱呀”转落满灰尘的老式电扇,擤起鼻涕来有如响雷,随手就往袖子上擦,总而言之,糟糕透了。

    可就是这样一个人,居然连续一周课桌前都围满了女生。

    叶秋实在是搞不懂,为什么所有女孩子都会对猫这种生物青睐有加,不就是一个小毛团嘛!看着那个胖子又举着手机炫耀新养的奶猫,女孩子们围在他身边发出一声又一声的赞叹,叶秋不屑地想。小心老师收你手机!

    “爸,我想养一只猫。”在晚餐的饭桌上 ,叶秋郑重其事地说。

    “玩物丧志。”

    “我就要!我就要猫!”叶秋嚷嚷。

    “食不言寝不语知不知道,成何体统!”叶老爷子一撂筷子脸一拉,叶秋缩了缩脖子,不作声了。

    “学学你哥。”叶老爷子瞪了叶秋一眼,复拿起筷子。

    正想着自己心事的叶修突然被点名,一脸茫然地抬起头,正对上叶秋气鼓鼓的双颊和忿忿的视线,于是更坐正了几分,收到老爷子赞赏的目光后趁爸妈低头的空档对叶秋笑了笑。

     怎么看怎么嘲讽,可把叶秋气炸了。

    隔天叶秋回家的时候,家里就多了一条毛茸茸、圆滚滚,有着白色斑点的中华田园犬。

    简称土狗。

    “你不是要猫吗,狗也没差。”把狗抱回来的叶老爷子如是说。

    对于这条土狗,一心只想要一只小奶猫的叶秋起先是很嫌弃的,可是当他看到那团毛球在地上蹬着四条小短腿打滚,吐出舌头冲他憨笑的时候,很快就把没能得到一只猫的遗憾忘到九霄云外,进而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这个新来的小家伙的名字上。

    “就叫小点吧。”盯着小毛团身上的白色斑点看了许久,叶秋说。

    正在脑子里从《诗经》搜索到宋词的叶修一顿,抬头仰望天花板。

    “干嘛?”叶秋不解。

    “别说话,让我先为夺走了你的全部智商忏悔一会儿。”叶修答。

    叶秋瞪圆了眼睛,正准备撸起袖子跟他哥干一架,却见叶修已经转头跟那只小毛团玩了起来。

    “来,小点。”叶修蹲在不远处招呼小毛团过来。

    小家伙似乎很喜欢这个名字,棕褐色的一团,连滚带爬就往叶修身边蹭。

    什么嘛,结果最后还是用我取的名字。叶秋忿忿地想。

    在那之后又过了多久?叶秋顺着小点的毛想。

    很久很久吧,不,也不久,到现在也不过十五年多而已,刚刚够牙牙学语的孩童长成同叶修离家出走时一般大的少年。

    叶秋回忆起苏沐橙同他谈到叶修在苏家时他不曾参与的种种。

    “叶修哥真是个很温柔的人啊。”面容清丽的大美人笑得宛如初春三月的朝阳。

    叶秋撇撇嘴,怎么没见他对我温柔过。

    “我记得当初我抢着要给哥哥和叶修的账号卡取名字,把‘一叶知秋’的‘知’打成了错别字,叶修还笑眯眯地夸我,说:‘咱们沐橙真棒!真有文学天赋!这么小就会引用诗句,以后说不定会成为一个大作家!’所以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觉得作家是全世界最棒的职业,一门心思想当作家。”

    叶秋鼻头一酸。

    不是没有过埋怨。尽管清楚这就是他们之间的相处模式,他仍是不平过的,难免觉得遗憾。

    我是你弟弟啊,亲弟弟。我这么委屈,这么难过,怎么不见你对我好一点呢?怎么不见你对我有求必应呢?

    你怎么不对我温柔一点呢?

   直到坐在兴欣里的那个傍晚,看叶修没有半分停顿地报出所有他喜欢吃的菜,所有的怨怼都消迩了。

    “我哥他,也就这点过得去了。”叶秋说。

    叶修是个很温柔的人。

    其实他一直都知道。

    只不过他的温柔有各种形式,他恰恰好独占了独一无二的,属于弟弟的那一种。

    叶秋听见脚边传来轻微的呼噜声,低头一看,小点已睡着了。那个飞盘仍压在它肚子底下,用爪子死死护着,生怕保姆见这飞盘陈旧拿去丢了。这飞盘原来有一叠,只留下这一个,还是保姆拿掉了的。

    叶修买了这飞盘之后到底陪小点玩过几次?三次还是四次?叶秋敲着脑袋回忆,实在是数不清楚,但总之不会超过五次。因为在那之后不久,叶修就在一个满天星斗的夜晚与自己的过去宣战,孤身踏上那条他终于选定的前路。

    那个时候,也许小点睡得很沉,没能听见叶修离开的脚步,又也许小点醒了,却被狡诈的小主人蒙骗,安静地放了他离去。叶秋不知道是那一种,他不是小点,不知道那个晚上小点和叶修的秘密,他只知道他定好的闹钟没有响,他没能半夜爬起来执行自己的伟大计划,一觉酣睡到天亮,一睁开眼,他哥就不见了。

    但是叶修回家的那一次,小点是醒着的。

    那一夜这个家就像是狂风暴雨里濒临倾覆的一条小船,尖锐的争吵与斥责让小点不知所措,就连叶修摔门而去时也没有动作。

    “哥!——”叶秋冲着叶修叫。这是他第一次当面好好叫叶修一声“哥”,简简单单的一个字仿佛积攒了二十年的全部力量,像是一颗彗星拖着长长的焰尾划破天际,照亮了大半个夜空。

    叶修握紧了手,却没有停下,甚至没有回头。

    他是温柔的,但同时又很果决。叶秋一直知道,也猜到叶修不会回头。

    这一声却惊醒了一直在争吵声中蜷缩在沙发一角的小点,它汪汪叫着不顾一切地向外冲,想要追上叶修的脚步。

    “畜生!给我回来!”叶老爷子一声吼,也不知道是在叫谁。

    小点停在半途不知所措,却也和叶修一样不肯回头,只定在原地,冲着叶修的背影一声又一声地狂吠不止。

    他看见叶修的拳越握越紧,却依然没有停下。

    叶秋后来回想起来,总觉得那响了一整夜的狗叫,多少带了点凄厉的味道。

    叶修不在的时候叶秋没有很想他。

    他很忙,非常忙,实在是没有多余的时间和精力去想七想八。当然苦情剧男主角“用工作填满闲暇好让自己不去想那个人”的句子在叶秋身上是不作数的,他是真的忙,没工夫给自己套这样的苦情人设,他相信叶修的情况也差不多。

    更何况他还是很珍惜偶尔能想想叶修的闲暇时光的,他巴不得自己能有时间去想他。

    闲下来的时候他会想起很多事,大多都与叶修有关,比如叶修孤身走出嘉世的那个雪夜,那时他尚不知发生了什么,只是突然觉得心脏猛地抽了一下,像是被什么人紧紧攥住,让他几乎是无法抑制地担心起远在杭州的哥哥。大概这就是双胞胎间的心电感应,叶修不觉痛,叶秋却替他痛了。

    叶秋发现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作为一个留守儿童抱着一条留守的狗,眼巴巴地盼着兄长回家。很少见面,却又习惯性地彼此牵挂。

    “你可要陪我久一点啊。”叶秋对已经睡熟的小点说,用敲过小点鼻头的塑料勺扒拉着食盆里没怎么动过的狗粮,叹了口气。

    这条狗实在是太老了。两兄弟不过是从少年变成青年,小点却已经日薄西山,而叶修还没有回家。

    叶秋口袋里的手机震了震,他打开来看,是一条短信。

    “苏沐橙:我们下飞机了,叶修说他不留下来参加庆功宴,直接回家。”

    “你看见没有,他马上回家。”叶秋把手机放到小点眼前,笑着说。

    小点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汪”地叫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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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感来自杨依静的《老人与猫》,写得特别好,仿不出来那种感觉。

本来叫“叶秋与小点”的,后来跟同学开玩笑的时候脑子一抽变成了“总裁与狗”这种平静中透露出智障的名字

以及,说我把这篇一发就要冲到下面评论的某位同学,请开始你的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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